、北京市留学人员大兴创业园优惠政策

一、基本条件:

1、凡获得国外大学以上(含大学)学历的公派、自费出国留学人员,或在国内已经获得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称,到国外高等院校、科协机构进修一年以上,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,包括获得国外永久居住权,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进驻“大兴创业园”创办企业。

2、申请进驻企业的主要创办者或技术牵头人是留学人员。

3、申请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须的注册资金和营运资金、技术项目、专业从业人员。

4、技术项目范围:

电子信息技术。

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。

现代通讯技术。

光机电一体化技术。

材料科学和新材料科学。

新能源技术及产品。

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及产品。

新医药技术及产品。

其他符合国家、市、县产业政策的技术和产品。

二、优惠政策

1、入驻留学生创业园的企业,除享受国家、北京市及大兴工业开发区的各项相关优惠政策外,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:

2、进驻创业园的企业从正式创立之日起,享受下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:

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区留成部分,自纳税之日起15年内全部用于企业,作为对企业的扶持资金;对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区留成部分,自纳税之日起1050%用于企业,作为对企业的扶持资金。

3、对入驻的孵化型企业,经园区办公室批准,给予低房租优惠:在适当的营运开发用房面积内(100米2至200米2),第一年免收房租,第二年减按市价的40%收取房租,第三年减按市价的70%收取房租;

4、经园区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,创业园将提供高达30%的风险投资;

5、创业园内企业的立项、审批、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、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、银行开户等由留学生园区办公室免费提供“一条龙”服务;

6、对所有入驻园区的企业,提供院士专家教授一对一咨询。

7、园区设立留学生创业基金5000万元,支持园区内高科技企业的发展。

8、在华商的战略联盟伙伴接受服务时,将享受购房,子女入学等各种优惠。

9、创业园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支持。

10、优惠享受创业园的全程酒店式服务,包括国际化政府支持服务,国际会计、国际法律服务等。

11、此规定若遇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,以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为准。

 

 

二、北京大兴工业开发区生物医药基地优惠政策

 

1、  对新引进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兴区留成部分,自纳税之日起15年全部用于对企业扶持资金。

2、  对新引进企业缴纳营业税区留成部分10年50%用于对企业扶持资金。

3、  对于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扶持,对科技含量高、市场前景好、经营效益佳企业贷款贴息。

4、  民营高科技企业研发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关键设备,测试仪器的费用,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一成以上的,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%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。

5、  高新技术企业所需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,经批准可办理工作寄住证,享受北京市民待遇,工作3年后,经审批可办理户口进京手续。

6、  开发区内企业接收的统分的新毕业大学生可以办理北京市户口。

 

20021230